一、劳动仲裁受理时限多久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二、劳动仲裁受理后怎么举证
劳动仲裁受理后,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者通常需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若主张加班工资,要提供加班的相关证据。用人单位若否认劳动者的诉求,需对其管理范围内的证据举证,像员工档案、工资发放记录等。
当事人应在仲裁委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逾期提交的,仲裁委可能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若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可申请仲裁委调查收集。
三、劳动仲裁受理后多久执行
劳动仲裁受理后并不会直接进入执行程序。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延期的,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15日。
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应按裁决规定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6个月内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也就是说,劳动仲裁受理后多久执行并无固定时长,需看仲裁审理时间、当事人是否履行及法院执行进度等情况。
在了解了劳动仲裁受理时限多久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劳动仲裁受理后,整个仲裁程序需要多长时间出结果呢?一般来说,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另外,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期限又是怎样规定的呢?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若你对劳动仲裁的这些相关问题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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