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仲裁怎么办
针对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仲裁,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一、确认仲裁时效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需确保未超时效。
二、收集核心证据
1.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记录、考勤表、工作证等;
2.报酬差额证据:工资条、银行流水(对比约定薪酬)、公司薪酬制度、工资发放记录(用人单位需保存2年,逾期举证不利);
3.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若主张经济补偿):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书面通知公司(需留存送达证据)。
三、提交仲裁申请
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
仲裁申请书(载明双方信息、请求:①支付报酬差额;②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1年付1个月工资>;③其他诉求);
证据清单及复印件;
身份证明。
四、仲裁审理与执行
仲裁委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开庭审理。裁决生效后,若公司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注意
若需主张加付赔偿金(差额50%-100%),需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经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可在仲裁中追加该请求(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
建议优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再启动仲裁,确保证据充分以提高胜诉率。
(字数:约290)
二、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补偿金怎么算
关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补偿金计算,需区分两类法定情形:
1.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46、47条,若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计算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2.加付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未足额报酬仍未支付的,需按应付金额50%至100%加付赔偿金。此情形需以劳动行政部门处理为前置程序。
此外,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足未足额支付的劳动报酬差额。以上均为法定补偿/赔偿范围,需结合具体事实适用。
三、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何认定
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未完全支付。认定要点如下:
首先是劳动报酬范围,包含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其次看劳动合同约定,合同约定了劳动报酬数额、支付方式和时间,若单位支付金额少于约定且无合理理由,属未足额支付。
再者参考法律规定,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单位支付工资低于此标准即未足额。同时,加班工资也有法定支付标准,未按标准支付也算未足额。
最后看支付记录,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能证明实际支付情况,若与应支付数额不符,可认定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可收集证据维权。
当面临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仲裁怎么办的问题时,除了了解仲裁流程外,还有一些相关情况需知晓。比如仲裁后若企业仍拒不支付报酬,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外,在仲裁期间,劳动者可能因证据不足而面临不利结果,所以日常要注意收集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事实和报酬情况的证据。倘若你在申请劳动仲裁过程中,对证据收集、强制执行程序等方面有疑问,或者对仲裁流程还有其他不明白之处,不要苦恼。只需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就能获得专业法律建议,为你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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