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被辞退补偿金含加班费不
员工被辞退,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不含加班费。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该工资是正常工作时间的应得工资。
加班费是劳动者提供额外劳动获得的报酬,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范畴。所以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剔除加班费。若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未剔除加班费,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纠正;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二、员工被辞退补偿n+1是怎么算
“N+1”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的一种方式。“N”指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1”指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需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按三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例如,员工工作3年7个月,月工资5000元,被辞退时,“N”为4个月工资即20000元,“1”为一个月工资5000元,总共获补偿25000元。
三、员工被辞退公司拒赔加班费怎么办
员工被辞退公司拒赔加班费,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首先,收集能证明加班事实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作邮件等。之后与公司协商,明确指出公司应支付加班费的法律依据,争取和平解决。
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公司进行调查,若查证属实会责令公司支付。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支付加班费,拒付属违法行为,员工权益受法律保护。
当探讨员工被辞退补偿金含加班费不这个问题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否包含奖金等其他福利,这也会影响最终的补偿金额。另外,若员工对补偿金的计算有异议,该通过怎样的合法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些都是与员工被辞退补偿金密切相关的问题。如果您在员工被辞退补偿金的计算、构成以及维权等方面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其中的法律细节,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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