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遇到单位不让终止劳动合同怎样解决
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分不同情形。若处于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即可终止;若已转正,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能终止。
若单位不让终止,劳动者按上述规定履行通知义务后,到期劳动关系自动解除。若单位因此扣发工资、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等,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改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支付工资等。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遇到单位不按时结工程款要怎么做
遇到单位不按时结工程款,可按以下步骤处理。首先固定证据,收集建设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结算文件等材料,证明工程已依约完成且结算金额明确。其次尝试协商沟通,向对方发送书面催告函,明确付款期限及逾期责任。若协商无果,可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进一步催告并告知将采取法律措施。若仍未付款,可依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途径。提起仲裁或诉讼前,可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对方财产以保障执行。需注意诉讼时效,应在法定时效内主张权利。主张权利时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三、遇到单位不给代通知金的情况怎么办
首先需明确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法定应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及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且未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这三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的,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若用人单位应支付而未支付,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支付。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提交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工资支付记录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上述应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仍不履行的,劳动者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注意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当遇到单位不让终止劳动合同怎样解决的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情况需了解。若单位以不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者终止合同后,单位可能以不配合工作交接、不出具离职证明等手段为难。此外,若劳动者在终止合同过程中权益受损,比如单位克扣工资、不支付经济补偿等,该如何维权也是关键。这些后续可能出现的难题,会让劳动者在终止合同的道路上充满困扰。若你在解决单位不让终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或者后续权益保障方面有任何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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