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保障 > 医疗补助费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给多少

医疗补助费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给多少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4 · 1562人看过
导读:医疗补助费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医疗补助。规定指出,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鉴定不能从事原工作及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按其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还应发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绝症要增加补助,重病增额不低于50%,绝症不低于100%,月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医疗补助费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给多少

一、医疗补助费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给多少

医疗补助费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劳动者的医疗补助。根据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医疗补助费与伤残等级有何关系

医疗补助费与伤残等级存在一定关联。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医疗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若伤残等级为5-6级且难以安排工作,医疗补助费会相应提高。被鉴定为绝症的,应增加医疗补助费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被鉴定为重症的,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伤残等级越高,意味着职工劳动能力受影响越大,医疗期可能更长、医疗费用更多,所以医疗补助费通常也会更多,以此保障职工权益。

三、医疗补助费的标准是什么

医疗补助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的补助。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当我们探讨医疗补助费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给多少时,还需关注其他相关问题。比如医疗补助费的支付条件,并非所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都有医疗补助费,一般是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才需支付。另外,医疗补助费的计算是否受当地工资标准影响也很关键。若你对医疗补助费的具体标准、支付流程等还有疑问,不用担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网站地图
更多

劳动保障最新文章

遇到劳动保障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