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关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关系成立需符合以下条件:主体合法,一方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另一方是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即劳动者需服从单位管理,按要求提供劳动并获取报酬。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例如,餐厅服务员的工作是餐厅业务的一部分。
实践中,认定劳动关系可参照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凭证。
二、劳动关系解除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劳动关系解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分为双方协商、劳动者单方、用人单位单方三类。
双方协商解除,依据该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单方解除分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预告解除依第37条,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试用期提前3日通知可解除;即时解除如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等情形,劳动者可解除。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分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过错性辞退依第39条,劳动者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形可解除;非过错性辞退依第40条,如劳动者患病不能从事原工作等情况可解除;经济性裁员依第41条,企业破产重整等情况下可解除。
三、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赔偿的法律依据是啥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赔偿,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等,劳动者可依《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要求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若存在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情况,劳动者依《劳动合同法》行使解除权,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在了解了劳动关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劳动关系成立后,劳动者享有哪些权益呢?比如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权利。同时,用人单位又有哪些义务?像按时支付工资、提供劳动条件、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等。这些都是与劳动关系紧密相关的内容。若你在判断劳动关系成立条件时有所疑惑,或是对劳动关系成立后的权益义务问题存在不解,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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