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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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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3 · 1110人看过
导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存在一些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常见情形。包括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及新安排工作,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协商不成单位提前通知或额外付薪后解除;用人单位依企业破产法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等。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

一、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劳动法法规,以下是一些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常见情况: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等。

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如下:一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二是劳动者存在过错,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是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四是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死亡,或者被人民法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三、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依据合理吗

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依据通常是合理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如劳动者主动辞职、因严重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等。从合理性角度看,在劳动者主动离职情形下,是其自主选择,单位无过错且无继续留用意愿,不支付补偿金符合公平原则。而劳动者严重违纪,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利益,此时单位解除合同不支付补偿金,可促使用人单位正常管理秩序和劳动者遵守契约精神。当然,实践中需严格界定适用情形,防止用人单位滥用,但总体而言,法定依据在平衡双方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方面有积极意义。

当我们探讨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它通常会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等来确定。另外,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也很关键,用人单位应在何时支付给劳动者呢。如果在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上出现争议,劳动者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要是你对这些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拓展问题存在疑惑,别再苦恼。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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