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争议不应被认定为劳动争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争议不应认定为劳动争议: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此类纠纷属行政程序处理范畴,非劳动争议。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住房转让受房改政策调整,非劳动法律关系。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这是专业鉴定结果异议,非劳动争议。
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双方形成的是雇佣关系,非劳动关系。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多按民事合同关系处理。
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受农业相关规定调整,非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认定中哪些情况易被误判
在劳动争议认定中,以下情况易被误判。一是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混淆,实践中,一些单位为规避责任,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但双方实际具备劳动关系特征,如劳动者受单位管理、从事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等,若未准确判断,易误认成劳务关系。二是加班事实认定,加班证据常由劳动者掌握,若劳动者证据不足,而单位又否认加班安排,可能导致加班事实不被认定。三是经济补偿金计算,涉及工作年限、工资基数等多因素,如奖金、津贴是否计入工资基数易产生分歧,若计算错误,会影响经济补偿金数额认定。四是工伤认定,对于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的理解有差异,如因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伤,可能因对“工作原因”界定不明而误判。
三、劳动争议认定误判后当事人如何依法维权
若劳动争议认定误判,当事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依法维权。
若在仲裁阶段误判,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若在诉讼阶段一审误判,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若二审仍误判,当事人可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探讨哪些争议不应被认定为劳动争议时,还需知晓相关的后续影响及相似情况。比如对于不应认定为劳动争议的纠纷,当事人不能通过劳动仲裁程序来解决,而需寻求其他合适的法律途径,这可能在时间和成本上与劳动仲裁有所不同。此外,类似的非劳动争议情况可能还涉及到劳务关系中的一些争议,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在法律适用和处理方式上存在差异。如果你对于不应认定为劳动争议的后续处理方式、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分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答案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您明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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