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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在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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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31 · 1696人看过
导读: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在医疗期内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存在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如严重违规、失职造成重大损害等,即使在医疗期,单位也可解除。若单位违法在医疗期解约,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无法继续履行,可主张单位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
会在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会在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在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不过,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比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即使在医疗期,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违法在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劳动者可主张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二、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一般情况下,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

但存在例外,若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即使在医疗期,用人单位也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违法在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

三、医疗期内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合理吗

医疗期内单位辞退员工,若违法辞退,补偿标准有法定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单位补偿标准低于此法定标准,则不合理,员工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当我们关注会在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吗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了解。医疗期满后,如果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而且在某些法定情形下,即使医疗期未满,用人单位也可能解除合同。若你对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法定解除情形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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