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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金额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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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8 · 1307人看过
导读: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至满一年前一日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如工作5个月,后4个月付二倍工资差额。满一年未签则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不再支付。要求双倍工资有时效限制,一般一年内提出,维权需保留如工资支付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金额如何计算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金额如何计算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计算方式为:从用工的第二个月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比如工作了5个月,第一个月正常发工资,后面4个月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差额。满一年仍未签订的,则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不再支付二倍工资。但要注意,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有时效限制,一般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需保留好能证明劳动关系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维权。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应该如何要补偿

首先,需明确劳动关系的存在。可通过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证明。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比如工作三个月未签合同,可主张两个月双倍工资。

从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补偿。仲裁时需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等。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整个过程要注意时效问题,避免权益受损。

三、未签订劳动合同多长时间可以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仲裁时效,一般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一年;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已经满一年,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从一年届满之次日起计算一年。

也就是说,从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未签订之日起,超过一年未签的,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再要求双倍工资,可能不会被支持;在一年内的,可在时效内申请仲裁主张。

在了解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金额如何计算之后,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补偿的起算时间,是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另外,若用人单位一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最长补偿期限是十一个月。而且,在计算补偿金额时,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你对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金额的计算仍有疑问,比如具体的计算标准如何在不同工资结构下准确运用,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补偿金额的特殊规定等,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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