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局协商后单位还是不给工资怎么办
若经劳动局协商后单位仍不给工资,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以证明劳动关系及未足额领取工资的事实。仲裁委员会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若单位对裁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其次,劳动者也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单位进行调查,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若单位逾期仍不支付,劳动监察部门可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此外,劳动者还可通过法律途径申请支付令,要求单位支付工资。总之,劳动者要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利用多种途径促使单位支付工资。
二、劳动局协商后单位仍拒付工资咋维权
若经劳动局协商后单位仍拒付工资,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权:首先,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责令单位限期支付。若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其次,可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协商记录等相关证据,通过仲裁程序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及相应赔偿。仲裁裁决生效后,若单位仍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司法强制手段迫使单位支付工资,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劳动局协商后单位仍不签合同咋维权
若与劳动局协商后单位仍不签合同,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权:
首先,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然后,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再次投诉,要求其责令单位签订合同,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若仍无法解决,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需明确诉求,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仲裁委将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若对裁决不服,还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劳动者面临单位经劳动局协商后仍不给工资的情况时,通过多种途径维护权益至关重要。若走完仲裁流程,单位却拒不执行裁决结果,劳动者该如何进一步保障权益?在申请支付令后,单位若提出异议,后续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都是在维权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如果您对单位不给工资后的进一步维权步骤、各途径衔接细节等还有疑问,不要彷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有效的解答,助力您顺利拿回工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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