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因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要赔偿吗

因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要赔偿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6 · 1985人看过
导读:因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通常需支付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的,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付一个月工资可解除合同,并按工作年限付补偿(每满一年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不满六个月半个月)。单位需举证“不能胜任工作”且程序合法合规。
因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要赔偿吗

一、因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赔偿

因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通常需支付经济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过,用人单位需对“不能胜任工作”承担举证责任,证明程序要合法合规。

二、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需先培训吗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先培训或调岗。当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单位应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若经培训或调岗后,劳动者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未经过培训或调岗程序,直接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需补偿吗

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需注意,用人单位要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且遵循培训或调岗、提前通知等法定程序,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

当我们探讨因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要赔偿吗这个问题时,除了明确是否赔偿外,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员工被认定不能胜任工作,企业应提供哪些有效证据来支撑解除合同的决定。此外,企业在解除合同前是否有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调岗,这对赔偿判定也有重要影响。如果企业未履行这些程序就直接解除合同,可能面临更复杂的法律责任。要是你在因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赔偿方面还有疑问,或是对证据提供、程序合法性等有困惑,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网站地图
更多

劳动合同最新文章

遇到劳动合同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