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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单位是否给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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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7 · 1485人看过
导读:主动辞职时,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代通知金。代通知金源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如劳动者医疗期满不能工作、不胜任工作经培训调岗仍不行、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协商不成),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的,需付1个月工资。而主动辞职是劳动者单方解除,不符合法定条件,故单位一般不支付。
主动辞职单位是否给代通知金

一、主动辞职单位是否给代通知金

主动辞职单位无需支付代通知金。

代通知金产生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即用人单位在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时,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这些情形包括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而主动辞职是劳动者单方面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用人单位支付代通知金的法定条件。所以,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辞职时单位不用支付代通知金。

二、主动辞职单位需要给什么证明

当员工主动辞职时,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也就是俗称的“离职证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的法定义务。离职证明应包含用人单位名称、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信息。

离职证明的作用十分重要,它是劳动者再次求职、办理社保转移、提取公积金等事项时可能需要提供的重要文件。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出具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主动辞职单位是否有赔偿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辞职,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存在例外情形,若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况,劳动者主动辞职可获补偿: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

劳动者以这些理由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可依据相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关于主动辞职单位是否给代通知金的问题,我们已明确其核心规则。通常情况下,主动辞职不属于代通知金的法定支付情形。但需注意,若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法定过错,员工以此为由被迫辞职时,可能涉及经济补偿金的主张,这与代通知金虽相关却性质不同。你是否清楚代通知金的具体适用场景?是否混淆了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的区别?若对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被迫辞职的认定条件等仍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帮你理清劳动权益的每一个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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