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不达到最低标准该怎么办
若工资未达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按以下方法维权:
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明确指出工资低于标准的事实,要求单位补足差额。协商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若查证属实,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还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工资低于最低标准怎么维权
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协商: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补足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差额。
2.投诉:协商不成,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限期补足;逾期未付的,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主张应付金额50%至100%的加付赔偿金(需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
3.仲裁: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补足差额及加付赔偿金。
4.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法院提起诉讼。
证据保留:需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证明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材料。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85条;《最低工资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属违法行为,应承担补足差额及赔偿责任。
三、工资低于最低标准可主张哪些赔偿
若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主张以下赔偿:
补足差额:用人单位需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差额工资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要及时收集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等证据,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权。
当遇到工资不达到最低标准该怎么办的问题时,除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常规途径,还需关注一些后续情况。比如若用人单位补发了低于最低标准的工资差额,劳动者还可能有权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而且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像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另外,若与单位协商不成,走法律程序时可能会面临时间和精力的投入。要是你在处理工资未达最低标准问题时有任何疑问,或是对经济补偿、证据收集等方面存在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员会为你提供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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