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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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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6 · 1709人看过
导读:《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强制为劳动者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五险;未依法缴纳的,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用人单位应按月告知社保缴纳明细;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征收机构责令缴/补,加万分之五滞纳金,逾期处欠缴额1-3倍罚款。
新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的内容有哪些

一、新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中社会保险相关内容如下: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缴纳是强制性规定,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应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新劳动合同能否撤销

新劳动合同能否撤销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若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比如用人单位以欺诈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劳动者可主张撤销。

但如果合同签订过程合法合规,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上述法定可撤销事由,通常不能随意撤销。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依约履行。

若想撤销合同,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一旦合同被撤销,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三、新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规定如下:

期限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次数限制: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工资标准: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解除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当我们梳理新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的内容有哪些时,除了明确社保的缴纳主体、法定险种范围,还有几个易被忽略的关键细节需留意:一是社保缴纳的起始时间。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费,并非劳动合同签订当日;二是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职工的社保权益差异,前者仅需缴纳养老和医疗两险,后者则需缴纳五险。此外,若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保,员工可通过投诉、仲裁等方式维权,但具体流程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如果您对社保断缴补缴、单位欠缴社保的维权途径等问题仍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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