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司倒闭前入职有补偿吗
原公司倒闭前入职,员工一般是有补偿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公司倒闭不支付补偿,劳动者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二、原公司倒闭员工应该怎么办
原公司倒闭,员工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确认自身权益。依据《劳动合同法》,公司倒闭属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员工有权获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其次,关注工资支付。公司应在倒闭时付清员工工资及加班费、绩效奖金等劳动报酬。
再者,了解社保和公积金状况。公司需缴清员工在职期间社保和公积金。
最后,维权途径。若公司未履行上述义务,员工可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起诉。
三、原公司倒闭了怎么要补偿
原公司倒闭,劳动者可按以下步骤索要补偿:
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公司倒闭属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其次,可先与公司破产管理人沟通协商,确认补偿金额和支付时间。若协商不成,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水平的证据。
最后,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我们关注“原公司倒闭前入职有补偿吗”这一问题时,除了确认入职时间是否在公司倒闭清算范围内,还有几个关键细节需留意:比如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是按入职后的实际月工资(需符合当地社平工资3倍限制),还是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以及公司清算时,员工补偿是否属于优先受偿的“职工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但后于破产费用)。不少人可能忽略,若入职后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倒闭时社保补缴是否会影响补偿领取时效,这些都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若您对补偿计算、清算流程中补偿领取步骤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能帮您梳理细节,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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