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被辞退后应该怎样得到补偿
员工被辞退的补偿情况分多种。若用人单位合法辞退且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形,如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无需支付补偿。
若属无过失性辞退,如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应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二、员工被辞退且工资未支付找谁
员工被辞退且工资未支付,可按以下途径解决:
先找用人单位协商,明确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及可能的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违法辞退需支付赔偿金,正常辞退应支付经济补偿,且工资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责令加付赔偿金。
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对仲裁结果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员工被辞退后都没拿到劳动合同怎么办
若员工被辞退后未拿到劳动合同,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与原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明确要求其提供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此为法定义务。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改正。同时,员工也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若因未拿到劳动合同导致自身权益受损,例如无法证明工作年限影响经济补偿计算等,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于员工被辞退后应该怎样得到补偿,除了明确补偿的基本计算规则,还有两个易被忽略的实际问题需要厘清:一是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并非仅包含基本工资,还需纳入奖金、岗位津贴、加班费等货币性收入,但需注意若月收入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三倍,补偿基数会受上限限制;二是若公司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辞退却无法提供有效证据,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权,此时需收集劳动合同、辞退通知、工资流水等关键材料。如果您面临具体辞退场景(比如工龄计算争议、公司拒不支付补偿等),对补偿细节仍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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