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派遣工转正后,以前工龄还算不算
劳务派遣工转正后,以前工龄通常是计算的。依据法律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其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劳务派遣工转正一般属于非因本人原因从劳务派遣单位到用工单位工作的情况。若转正前后工作是连续的,其在劳务派遣期间的工龄应与转正后的工龄合并计算。这在计算经济补偿、年休假天数等方面有重要意义。例如计算经济补偿时,会按照合并后的工龄来确定补偿数额;计算年休假时,也会综合考量全部工龄来确定应享受的天数。
二、劳务派遣工于用工单位死亡该谁赔偿
劳务派遣工于用工单位死亡,一般涉及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责任。通常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因为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需履行缴纳工伤保险费等义务。
若劳务派遣单位已依法为派遣工缴纳工伤保险,工亡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未缴纳,由劳务派遣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工单位若存在过错,如提供的劳动条件不符合安全标准等导致死亡,要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派遣工近亲属可先申请工伤认定,再根据认定结果向责任方索赔。
三、劳务派遣工转正式工有补偿吗
一般情况下,劳务派遣工转正式工本身没有法定补偿。
劳务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若其转为用工单位正式工,通常意味着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动合同解除,和用工单位建立新的劳动关系。若此过程是基于劳动者自愿且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这种情形下没有经济补偿。
但如果是劳务派遣单位因法定情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如单位经济性裁员等,就需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除了明确“劳务派遣工转正后,以前工龄还算不算”的核心问题,实践中还需关注两个关键细节:一是若劳务派遣期间的工作岗位、职责与转正后高度重合,部分地区会将派遣工龄计入连续工龄,直接影响带薪年休假天数、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等权益;二是若派遣单位未依法为您缴纳社保,转正后需及时补正社保记录,否则可能导致工龄认定中断。如果您遇到单位不认可派遣工龄、社保衔接不畅等具体纠纷,或想确认自身工龄权益是否完整,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梳理证据、明确权益边界,快速解决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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