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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辞退要付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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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1 · 1902人看过
导读: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可解除劳动合同,且需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月工资为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单位辞退需遵循法定程序并支付补偿。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辞退要付补偿吗

一、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辞退要付补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用人单位因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而辞退员工,是需要支付补偿的,且要遵循法定程序。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能拿到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若满足一定条件可获赔偿。首先,用人单位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且已对其进行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关键在于用人单位解除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以及能否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三、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通常企业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而非员工要求赔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但若是员工主动因自身不能胜任离职,无经济补偿。且企业解除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否则属违法解除,员工可要求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关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辞退要付补偿吗,除了明确补偿是否存在,还有几个关键细节需留意:企业辞退前是否必须经过培训或调岗?若未按法定流程操作,员工能否主张双倍赔偿?另外,补偿计算基数是否包含年终奖加班费等?这些细节直接影响实际权益。若您正面临类似情况,不确定自己是否符合补偿条件,或想了解如何举证胜任能力、维权步骤,别错过专业解答。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律师帮您梳理权益边界,解决实际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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