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哪些情形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劳动者存在过错,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
二、用人单位哪些情况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以下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主动辞职,且不符合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如因个人职业规划主动向单位提出离职。
2.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欺诈、胁迫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
三、用人单位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可在以下情形解除劳动合同:
1.过错性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致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非过错性解除: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订立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3.经济性裁员:单位出现破产重整、经营困难等法定情形时可裁员。
除了文中梳理的用人单位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典型情形,还需留意几个易混淆的细节:比如劳动者因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过错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若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并与单位协商一致,也不属于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范围。实践中,不少人会误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都视为需支付补偿的情形,却忽略了过错解除的例外情况。如果您对具体情形的认定、证据收集有疑问,或是担心自身遭遇的情况是否属于不必支付的范畴,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精准厘清,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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