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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之日有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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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7 · 2036人看过
导读: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情形包括: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被宣告死亡或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或决定提前解散;还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终止之日有哪些情形

一、劳动合同终止之日有哪些情形

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情形主要有:一是劳动合同期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双方未续签,合同即终止。二是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意味着劳动者已进入养老阶段,劳动合同自然终止。三是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劳动者主体资格消灭,合同终止。四是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五是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用人单位已无法正常经营,劳动合同终止。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终止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需分情况而定。一般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也应支付经济补偿。

但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三、劳动合同终止时,企业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终止时企业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需分情况判断。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需支付经济补偿。

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当我们梳理劳动合同终止之日有哪些情形后,更要留意终止后的核心权益衔接问题。比如符合法定条件时,用人单位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补偿金额如何按工作年限、月平均工资精准计算?此外,劳动合同终止当日,工资是否应一次性结清?若涉及未休年假补偿、竞业限制条款后续效力等细节,容易因对法规的模糊认知而遗漏权益。如果您正面临劳动合同终止的实际场景,对经济补偿标准、工资结算流程或后续权益保障存在疑问,别错过专业指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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