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追索劳动报酬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在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劳动者:需对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劳动报酬数额等基本事实举证。比如提供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条等,证明自己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及应得报酬情况。例如主张加班费,要证明加班事实,如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用人单位:对支付劳动报酬承担举证责任。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所以,单位要提供工资支付凭证,证明已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若单位拒绝举证或举证不能,要承担不利后果。
二、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老板不到庭会怎样
在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中,若老板作为被告不到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若法院已依法送达传票,老板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法庭审理的情况下,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只要劳动者提供的证据能支持其诉求,法院会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对劳动者有利的判决。
若老板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
判决生效后,若老板不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以实现权益。
三、追索劳动报酬应该怎么举证
追索劳动报酬需提供相关证据以支持诉求。劳动者首先要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其次,需证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情况,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工资结算单等。若有加班情况,要提供加班事实的证据,如加班通知、考勤记录等。另外,能证明劳动成果的证据也很关键,如完成的工作任务、项目成果等。
若用人单位掌握相关证据却不提供,需承担不利后果。劳动者应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在合法范围内进行,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当我们关注追索劳动报酬举证责任如何分配时,除了基础的责任划分规则,还有两个易被忽略的关键细节值得留意:其一,若涉及加班工资追索,劳动者需初步证明加班事实(如考勤记录、工作群通知),而用人单位需留存两年内的考勤及工资凭证,逾期无法提供可能承担不利后果;其二,若双方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追索双倍工资时,劳动者需主张未签事实,用人单位需举证已履行签订义务,否则需承担支付责任。若您在实际追索中对加班举证、时效衔接等仍有困惑,别让证据难题耽误权益维护,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帮您梳理思路、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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