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怎么算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计算方式如下:孕期:正常出勤的,工资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正常发放。若女职工不能适应原劳动,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产期: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天数依各地规定,一般不少于98天。哺乳期:正常出勤的,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发放。用人单位应在每天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该时间视同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二、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休假规定是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对于哺乳期,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在三期内,用人单位一般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女职工存在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过错情形除外。三期女职工应依法依规享受相应休假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需履行法定义务,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
三、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待遇如何算
“三期”女职工工资待遇计算如下:孕期: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降低其工资。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正常发放。产期:产假期间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哺乳期间降低其工资。
需注意,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正常提供劳动,应与单位协商并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如单位违法降低“三期”女职工工资,女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单位补足工资差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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