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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离职补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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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6 · 1341人看过
导读: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离职补偿常指“代通知金”。在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劳动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及新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劳动合同订立依据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无法履行且协商未就变更达成协议,此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就是离职补偿情况。
什么情况离职补偿一个月

一、什么情况离职补偿一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离职补偿通常指“代通知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这里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即离职补偿一个月的情况。

二、什么情况离婚起诉判离

根据《民法典》规定,以下情况起诉离婚,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需是因感情问题分居,而非工作等其他原因。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三、什么情况离婚需到中级人民法院

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存在以下情形时,需到中级人民法院: 其一,重大涉外案件。当离婚涉及外国当事人,并且案情重大、复杂时,中级人民法院会管辖。重大通常指争议标的额大、案情复杂,或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等情况。 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此类案件的“重大影响”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当地实际判断,如涉及知名公众人物、在当地引起广泛关注等。 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目前,虽最高法未明确将某类离婚案指定中级法院管辖,但可能根据实际发展作出调整。

当我们探讨什么情况离职补偿一个月时,其实还有不少与之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法定过错情形,劳动者被迫离职,除了能获得一个月补偿外,还可能有其他权益。又或者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虽支付一个月补偿,但还需依法履行相应程序。要是对离职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补偿标准适用范围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寻求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帮您明晰各种离职补偿情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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