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业协议书没给员工怎么办
竞业协议应遵循公平、对等原则。若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竞业协议却未给予员工,这可能影响员工权益。
首先,员工有权向用人单位索要该协议,明确告知单位自己需要留存协议文本以知晓权利义务。若单位拒绝提供,员工可通过书面形式(如邮件、信函)再次提出索要要求,并保留相关凭证。
若用人单位始终拒绝提供,且在后续出现限制员工就业等涉及竞业协议履行的情况,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提供协议。同时,若因单位不提供协议致员工权益受损,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需注意收集能证明双方存在竞业协议约定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邮件往来等。
二、竞业协议书面解除条件是什么
竞业协议书面解除主要有以下情形:
一是协商一致解除。根据《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协商达成一致,可以书面解除竞业协议。
二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有权提前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竞业协议,因为这是用人单位的权利,体现对其经营自主权的尊重。
三是劳动者被迫解除。用人单位未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经劳动者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劳动者有权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竞业协议。此时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已履行竞业限制期间的经济补偿。
三、竞业协议书面解除条件有哪些规定
竞业协议书面解除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方面。
从用人单位角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有权单方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但在解除后,劳动者可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三个月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从劳动者角度,用人单位若未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且达到一定期限,劳动者可书面通知解除。当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有权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总之,用人单位有主动解除权但有补偿义务,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违约时可依法解除。
当遇到竞业协议书没给员工这种情况时,员工首先要清楚自身权益仍受法律保护。即便未拿到协议,竞业限制条款依然可能生效。但如果因未拿到协议,导致员工对竞业限制范围、期限、补偿等关键内容不明,可能会在履行过程中产生诸多问题。比如不清楚具体哪些行为受限,补偿标准是否合理等。要是你正面临竞业协议书没给的状况,对其中涉及的权益保障、履行义务等方面存在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具体情况,为你详细剖析,提供精准有效的解决方案,让你明晰自身权利与义务,安心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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