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仲裁多久有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该时效可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争议仲裁是否必经流程
劳动争议仲裁并非劳动争议案件的必经流程。
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选择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调解也不成的,当事人有两个选择:一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注意,未经仲裁前置程序,法院可能不予受理;二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除部分一裁终局的案件外,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一裁终局的案件,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若有证据证明存在法定情形,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劳动者对一裁终局案件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是与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比如劳动者因工资、福利等与单位产生纠纷,劳动者即为直接利害关系人;单位因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等引发争议,单位就是利害关系方。
其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即劳动争议的相对方,要清楚知道是与哪个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存在争议。
再者,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例如要求支付拖欠工资,要说明工作时长、应发工资标准等事实,以及单位未按时足额发放的情况。
最后,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像劳动合同纠纷、社会保险争议等符合规定的争议。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能作为申请人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在了解劳动争议仲裁多久有效的过程中,我们明确了相关时效规定。但劳动争议涉及的问题远不止于此。比如,仲裁结果出来后,如果用人单位不执行,劳动者该如何维权?又或者在劳动争议仲裁期间,劳动者的权益如何保障?这些都是与劳动争议仲裁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若你对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或其相关拓展问题仍有疑问,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你详细解答,助你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相关事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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