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停工留薪期满仍需治疗怎么办
停工留薪期满仍需治疗,工伤职工应及时向单位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12个月。
在延长的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需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工资。
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延长或未获确认,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伤情稳定后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按鉴定结论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
二、停工留薪期满后能否做工伤鉴定
停工留薪期满后可以做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对职工工伤后劳动能力的认定。
停工留薪期满意味着伤情相对稳定。此时,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均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组织专家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等标准进行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这对于后续工伤赔偿等事宜至关重要。不同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赔偿标准,能为职工权益保障提供依据,明确职工应享受的工伤待遇范围及具体金额,使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合理维护。
三、停工留薪期能否终止劳动合同
停工留薪期内一般不能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工伤职工终止劳动合同,但工伤职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过错情形的除外。
若用人单位在停工留薪期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工伤职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当面临停工留薪期满仍需治疗的情况时,职工们往往会感到担忧与迷茫。其实,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依旧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而且,若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会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若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还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要是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相应的费用则由单位负担。关于停工留薪期满后的工资发放标准、伤残待遇具体内容,以及单位未缴纳保险的赔偿细则等,你是否还有疑问呢?如有困惑,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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