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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关系就终止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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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22 · 2087人看过
导读: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一般终止,但有特殊情形。如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合同期满应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用人单位违规终止,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获二倍赔偿金。总之,劳动合同到期通常终止,不过存在法定续延情况。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关系就终止了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关系就终止了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终止。 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若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期满时应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此外,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总之,劳动合同到期通常劳动关系终止,但有法定特殊情况需续延。

二、劳动合同到期超一月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到期超一月,若用人单位继续用工,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在此情况下,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从劳动合同到期次月起至签订新劳动合同前一日的双倍工资。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需注意,劳动仲裁有时效限制,一般为一年,应及时主张权利

三、劳动合同到期需要给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需支付补偿金分情况而定。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无需支付。比如原合同约定月薪5000元,续订时仍为5000元甚至更高,劳动者拒签,单位无需补偿。 但要是单位降低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或者单位不续订的,则需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例如工作3年,月工资6000元,单位应支付3×6000=18000元补偿金。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当探讨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关系是否就终止了这个问题时,其实有多种情况需要考虑。首先,若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那么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关系终止。但要是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还需支付经济补偿。另外,如果劳动合同期满,有诸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等法定情形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关于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关系是否终止,你还有其他疑问吗?若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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