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时效期间从何时起算
劳动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例如单位明确表示拒绝支付工资的日期,可认定劳动者知道权利被侵害。若超过仲裁时效申请,对方提出时效抗辩,仲裁委可能不支持申请人诉求。
二、劳动仲裁时效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仲裁时效中止的情形主要有:
1.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者的法定代理人未确定等其他正当理由。例如法定代理人突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况,导致劳动者无法及时主张权利。
时效中止事由消除后,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需注意,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时效期间内及时主张权利,有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因时效问题使权利得不到法律保障。
三、劳动仲裁时效超时要怎么办
劳动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若时效已过,仍有办法。
首先要看是否存在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比如因向对方主张权利、对方同意履行义务等导致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导致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若不存在上述法定事由,可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看其是否愿意继续履行义务。若用人单位同意,也可达成新的协议。此外,还可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可能会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驳回诉求,除非能证明存在时效中断、中止等特殊情况。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判断,以争取最大权益。
当我们探讨劳动仲裁时效期间从何时起算这个问题时,需要明确其起算点有着重要意义。除了正文所讲的一般起算情形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你在劳动仲裁时效方面还有诸如时效中断、中止等其他相关疑惑,或者对劳动仲裁整体流程存在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帮你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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