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哪些情形适用终局裁决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下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情形适用终局裁决:一是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是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需注意,终局裁决对用人单位而言,如果劳动者基于上述情形申请仲裁且裁决为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能像普通仲裁裁决那样一裁两审,只有在特定情形下可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而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的,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离婚后还能再次要求分割财产吗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仍有可能再次要求分割财产。比如,存在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在发现后的三年内,受损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如果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也可另行起诉要求分割。还有一种情形是,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总之,离婚后财产分割有其特定条件和时效限制,需依具体情况判断能否再次分割。
三、离婚后还能不能起诉婚姻无效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不能再起诉婚姻无效。
婚姻无效的申请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离婚判决一旦生效,婚姻关系即解除。若当初不符合婚姻无效情形,离婚后再起诉婚姻无效法院通常不会受理。但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在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发现另一方存在婚姻无效的情形,可能会影响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判决结果,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再审程序申请法院对婚姻效力问题进行审查。
当探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哪些情形适用终局裁决时,这一问题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至关重要。比如在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这些情形通常适用终局裁决。若你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过程中,对适用终局裁决的具体情形、后续流程或者自身权益维护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助力你明晰自身权益与应对之策。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