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能否一起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在一定范围内能并行,不过分工和适用场景有别。
劳动监察是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用人单位守法情况,对违法的责令改正、处罚。劳动仲裁则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公平裁决。
同一劳动纠纷,劳动者同时投诉和仲裁通常不冲突。
劳动监察着重查处单位违规,像拖欠工资、欠缴社保等。劳动仲裁主要处理双方权利义务争议,如经济补偿纠纷。二者程序、证据规则不同,劳动者可按需选择或并用维权。
二、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一起申请是否合法
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一起申请通常是合法的。
劳动监察是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处理具有主动性、行政性。而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居中公断,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具有准司法性。
法律未禁止当事人同时启动这两种程序。不过,二者处理的结果可能存在重合。比如,若劳动监察已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理,涉及到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等事项,劳动仲裁在处理相同事项时可能会考虑监察的处理结果。并且,当事人在选择救济途径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避免因同时主张造成资源浪费或结果冲突。如果发现已通过一种途径获得有效解决,应及时告知另一途径的处理机构。
三、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同时进行是否合法
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同时进行一般是合法的。二者性质和处理方式不同。劳动监察是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处罚等处理的行政执法行为;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居中公断,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争议的准司法行为。
若劳动者就同一事项同时向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提出,只要符合各自受理条件,二者均可受理。不过为避免重复处理,若劳动监察已就相关问题作出处理决定,劳动仲裁可考虑其处理结果;若劳动仲裁已作出裁决,劳动监察通常不再重复处理同类问题。总之,同时启动在程序上一般可行,但需协调处理结果。
在探讨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能否一起这个问题时,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拓展内容。劳动监察主要侧重于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而劳动仲裁则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法定程序。即使明确了二者通常不能一起进行,但还存在后续问题。比如若先选择了劳动监察,发现其处理结果未达预期,能否再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先进行劳动仲裁,之后又发现有其他情况是否还能请求劳动监察介入。若你在这些问题上存在疑惑,或是对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的衔接流程等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解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