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受理范围有什么
1.确认劳动关系引发的争议包含在内,这关乎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基本关系认定。
2.劳动合同各个环节产生的争议都在受理范围,如订立、履行等过程中的问题。
3.关于除名、辞退等人事变动相关的争议也涵盖其中。
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与劳动者权益密切相关的方面,若有争议也可受理。
5.劳动报酬等方面的争议,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经济利益,属于受理范围。
6.除上述明确的范围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也在受理之列。
需特别注意,像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社会保险金的纠纷,以及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会受理。
二、劳动争议仲裁受理条件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仲裁受理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即申请人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如劳动者或用人单位。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要清楚指明与之发生劳动争议的对方主体。
3.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仲裁请求要明确清晰,如要求支付工资、经济补偿等;事实理由需阐述争议发生的经过。
4.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和管辖范围。受案范围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发生的争议;管辖一般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管辖。
5.需在仲裁时效内申请,一般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劳动争议中哪些证据的合法性受关注
在劳动争议中,以下几类证据的合法性常受关注:
1.视听资料:来源需合法,不能通过窃听、偷拍等侵犯他人隐私的手段获取。例如在办公场所私自安装针孔摄像头获取的证据,可能因侵犯员工隐私而不合法。
2.电子数据:其收集方式要符合规定,不能通过非法侵入系统、篡改数据等方式取得。比如篡改员工的电子考勤记录,这样的证据不具合法性。
3.证人证言:证人的作证方式要合法,不能通过威胁、诱导等手段让证人提供证言。若用人单位威胁员工作伪证,该证言将不被认可。
4.鉴定意见:鉴定机构和人员需具备相应资质,鉴定程序要符合规范。不具备资质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合法性存疑。
在了解劳动争议受理范围有什么之后,我们需要知道,劳动争议所涵盖的范围较为广泛。像因确认劳动关系引发的争议,以及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产生的纠纷等都在其列。此外,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也都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畴。若你在工作中遇到相关纠纷,对自身权益保障存在疑问,不知如何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劳动争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有效的解答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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