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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什么时候立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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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3 · 2239人看过
导读:从劳动仲裁机构收到仲裁申请开始,要是符合受理条件,那就得在五天内立案,并且通知申请人;要是不符合条件,机构也得书面说明不受理的原因。要是申请没有被及时处理,或者机构超期还没决定,申请人就有权因为劳动争议去法院起诉,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仲裁什么时候立案的

一、劳动仲裁什么时候立案

自劳动仲裁机构收悉仲裁请求之日起,若判定其符合受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及要求,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立案受理,同时向申请人发送相应的受理通知书;反之,若仲裁机构认为该请求并不符合受理的条件,则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详细阐述不予受理的具体原因和理由。对于未达到受理程度或仲裁机构逾期未作决策的情况,申请人有权针对此劳动争议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什么时候为举证期

在现行法律制度下,并未对劳动争议仲裁中的举证期限进行明确规范,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举证期限可按照以下几种情形来予以判定:

首先,举证期限应由仲裁庭根据具体案情及诉讼需要,精心指定或者与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后,得到仲裁庭的批准和确认;

其次,亦可依据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权威性,依法由司法机关自行决定审结期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三、劳动仲裁什么时候立案审理

关于劳动仲裁的立案以及开庭审理期限,通常都有着明确且详细的规定。

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书后,会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如果认为该申请符合受理条件,则应当予以受理,并且会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反之,若认为其不符合受理条件,则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同时还需对不予受理的原因做出详尽的解释和说明。

对于已经受理的劳动仲裁事例,仲裁庭应当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正式受理仲裁申请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在四十五个自然日内完成事例审理工作。

然而,倘若由于案情过于复杂而必须延长审理期限的话,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后,可以依法进行延期处理,并且要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当事人,但是延期的总时长不能超过十五个自然日。

综上所述,在正常情况下,劳动仲裁的审理周期应该控制在四十五个自然日内,特殊情况下最长也不应超过六十个自然日。

自劳动仲裁机构接获仲裁申请,若符合受理条件,应于五日内立案并通知申请人;不符条件者,机构应书面说明不受理原因。若申请未获及时处理或机构超期未决,申请人有权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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