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工资福利 > 因拖欠工资而辞职有补偿金吗

因拖欠工资而辞职有补偿金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0 · 1864人看过
导读:劳动者因为欠薪离职,一般可以得到补偿金。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根据规定,补偿金根据服务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服务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因拖欠工资而辞职有补偿金吗

一、因拖欠工资辞职补偿金

劳动者鉴于欠薪问题而选择离职时,通常情况下会获得相应的补偿金。若用人单位未能及时发放工资,这无疑构成了违法行为,因此劳动者有权以此为理由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在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有权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而言,经济补偿应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所服务的年限进行计算,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标准。对于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劳动者,其经济补偿将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计算;而对于服务时间未达六个月的劳动者,则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因拖欠工资如何辞职

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提交离职申请,即时终止劳动合约关系。若用人单位存在拖欠薪酬、未能按时且足额付薪等行为,构成了法定的过失,劳动者享有即时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并且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费用。《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因拖欠工资可以索赔误工费吗

在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框架之下,因为雇主未能按时发放工资而导致的工资拖欠问题,通常情况下并不能直接向雇主索取误工费作为赔偿。然而,劳动者有权采取合法的途径捍卫自身的权益。例如,他们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倘若由于工资拖欠问题而不得不解除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还有权要求雇主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工资拖欠无疑是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行为,劳动者有权利要求雇主全额支付所拖欠的工资。此外,如果在追讨工资过程中产生了合理的交通费、通讯费等必要开支,这些都可以作为损失要求雇主予以补偿,但是这并不完全等同于通常意义上的误工费。综上所述,劳动者在遇到工资拖欠问题时,具体的赔偿或是补偿数额应当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加以确定。

劳动者因欠薪离职,通常可获补偿金。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违法,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依据法规,补偿金按服务年限计算,每年一个月工资;服务超六月不足一年按一年算,不足六月则支付半个月工资。

网站地图
更多

工资福利最新文章

遇到工资福利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