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工资福利 > 法定节假日是不是加自己的本班三天

法定节假日是不是加自己的本班三天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6 · 1906人看过
导读:关于法定节假日是否需连同本班额外工作三天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国庆节有三天的法定假期。若企业因经营需要员工加班,应支付三倍工资。但法定节假日与日常工作日是两个概念,法定节假日不应计入日常工作的三天内。因此,一般情况下,法定节假日不需额外工作三天。如企业强制要求,且未按规定支付工资,则属违法行为。
{ArticleTitle}

一、法定节假日是不是加自己的本班三天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企业在国庆期间不予休假并不构成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国庆节享有三天的国家法定节假日,即10月1日至3日。若因企业的生产经营需求而需要员工进行加班,则需向员工支付三倍的劳动报酬;若未能按规定支付薪资,则视为违反了法律法规。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

一、初

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可不可以拒绝呢

通常而言,企业要求员工加班需满足以下两项因素:

一方面,企业须出于生产运营需求而延长工作时长;

另一方面,企业在征询工会及劳动者意见并达成共识后方可延长工作时间。

当企业提出让员工加班请求时,员工享有拒绝的权力。

然而,并非所有情境之下员工均有权拒绝企业加班安排。

雇主因以下各类缘由延长工作时间,劳动者则无权予以拒绝:

首先,若是遇到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者因其它某些原因导致劳动者生命及健康受到严重威胁,亦或是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亟待采取紧急措施之时;

其次,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出现故障,从而影响到生产以及广大社会利益,必须立即进行抢修作业;

最后,还有那些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诸如在这些情况下,劳动者务必服从企业安排,完成额外工作任务。

此外,对怀孕达七个月及以上且处于哺乳期不足一周岁婴儿阶段的女性员工来说,无论何时皆可婉拒加班之请求。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法定节假日是不是加自己的本班三天”,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网站地图
更多

工资福利最新文章

遇到工资福利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