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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n+1补偿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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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1 · 7821人看过
导读:离职n+1补偿是指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其中,“n”代表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半年以上的,补偿一个月工资。“+1”则是指在符合特定条件下,用人单位需要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若是对离职n+1补偿指什么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一、离职n+1补偿指什么

离职n+1补偿是指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其中,“n”代表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半年以上的,补偿一个月工资。

“+1”则是指在符合特定条件下,用人单位需要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这些补偿通常适用于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无过错的情形下提出解除的才需要支付。

具体情形包括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前提下的离职、单位给员工调整岗位或进行培训后员工还不能适应工作、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根本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等。

需要注意的是,n+1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和标准可能因不同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自愿支付n+1作为激励性质的奖金,以促成协议的达成。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主动离职有n1补偿吗

劳动合同法所谓的补偿N+1是指协商一致辞退。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是被迫辞职的除外。

劳动者提出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自离,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扣工资作为赔偿

所以,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三、解雇职工补偿标准n+1

在公司因为效益不好裁员,如果提前30天通知职工的话,按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就可以的,如果没有提前30天的,就是工龄补偿加一个月工资,也就是你说的N+1.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对离职n+1补偿指什么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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