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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会约定加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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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0 · 3181人看过
导读:劳动合同是否会约定加薪要根据双方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而定,如果双方协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加薪的,那么就是可以的,但合同中是否加薪,并不属于合同的必要内容,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劳动合同会约定加薪吗?

一、劳动合同会约定加薪吗?

劳动合同是否会约定加薪要根据双方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而定,协商一致是可以约定的,但约定加薪并不属于必要的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有: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另一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是指一方以给另一方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作出违背真实意的意思表示的行为。乘人之危,是指一方利用另一方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迫使另一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愿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实践中,用人单位以要劳动者放弃法定权利作为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如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合同且无须给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不给上社会保险,甚至约定“工伤概不负责”等,其意图就是要免除其法定责任,这些条款均是无效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这里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规范,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由国务院令公布的法律规范,一般称“条例”,也可以称“规定”“办法”等。法律与行政法规因其系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最高行政机关制定,并具有全国范围内的适用效力,才能规定法律行为的无效,除此之外的法律规范不得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而且,必须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为对任意性规范而言不存在违法的问题,例如当事人双方约定6个月以上的试用期是无效的。

涉及到劳动合同约定的相关条件和内容,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不同情况来进行办理的,如果对合同的相关条款有异议的,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申请劳动仲裁处理的,但约定了加薪的条件就应当执行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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