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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补偿因患重病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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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2 · 1710人看过
导读: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用人单位因员工患重病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分三种情况:一是合法解除,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付一月工资,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二是员工医疗期满不能工作,除上述补偿,还需支付不低于六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增加部分不低于50%,患绝症不低于100%;三是违法解除,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
怎么补偿因患重病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

一、怎么补偿因患重病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因员工患重病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分以下情况:

首先,若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同时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其次,若员工患病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除上述补偿外,还需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若单位违法解除,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二、患重病被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该获怎样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员工患重病时解除劳动合同,若属违法解除,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若属合法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此外,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除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一般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

三、患重病被解除合同员工补偿有法律标准吗

有法律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单位可解除,但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

单位依此解除合同的,应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理解了用人单位因员工患重病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情况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员工在医疗期内的工资如何发放,这其实是有明确规定的,一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再者,若员工对补偿金额有异议,该通过什么途径去维权呢?通常可以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您在用人单位因员工患重病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方面还有疑问,或者对上述拓展问题想进一步了解,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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