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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能追讨过去多少年的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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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6 · 1018人看过
导读:一般员工追讨加班费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后,需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即正常追讨一年时效,存续期一直拖欠则不受限,终止后仍需一年内提。追讨时要注意收集考勤记录等加班证据。
员工能追讨过去多少年的加班费

一、员工能追讨过去多少年的加班费

一般情况下,员工追讨加班费的仲裁时效为一年。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不过,如果存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也就是说,正常追讨加班费是一年时效,但若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一直拖欠加班费这种特殊情况,可不受一年时效限制,不过劳动关系终止后仍需在一年内提出。需注意收集加班证据,如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作成果等,以便顺利追讨加班费。

二、员工追讨加班费的时效法律上是多久

员工追讨加班费的时效主要分两种情况。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追讨加班费不受仲裁时效限制。只要双方仍保持劳动关系,劳动者随时可主张。

劳动关系终止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计算。若在此期间出现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三、追讨加班费超时效法律还会支持吗?

追讨加班费超仲裁时效,可能会丧失胜诉权,法律一般不予支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此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若一方当事人对仲裁时效提出抗辩,且查证属实,仲裁委或法院不会支持诉求。不过,若存在时效中断、中止情形,时效会重新计算或暂停计算。如劳动者曾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等,仲裁时效中断。

当探讨员工能追讨过去多少年的加班费时,除了追讨年限,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首先,追讨加班费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若证据不足,追讨可能会面临困难。其次,追讨加班费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这就需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如申请劳动仲裁等。如果你在追讨加班费的证据收集、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对追讨年限还有其他困惑,别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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