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有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单位,才能构成本罪。非上述人员、单位不能构成本罪而成为本罪主体。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为虚假信息而故意提供或者明知是证券、期货交易记录仍决意伪造、变造或者销毁,并且具有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的目的。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三)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的交易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所谓提供,是指将虚假的有关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故意传播或扩散。既可以提供给个人,又可以提供给单位;既可以是当面口头提供,又可以不面对他人而采用书面、影视、计算机等方式提供;既可以单个地提供,又可以成群成批地提供。但无论其方式如何,其所提供的必须与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相关且必为虚假的信息。如果与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无关或者所提供的不是虚假的信息,则不构成本罪。至于虚假信息的来源,既可以是自己编造的,又可以是他人编造的,但来源如何都不会影响本罪成立;

所谓伪造,在这里是指按照证券、期货交易记录的特征包括形式特征如式样、格式、形状等内容特征,采用印刷、复印、描绘、拓印、石印等各种方法,制作假交易记录冒充真交易记录的行为;

所谓变造,是指在真实交易记录的基础上,通过涂改、剪接、挖补、拼凑等加工方法,从而使原交易记录改变其内容的行为;

所谓销毁,是指将证券、期货交易记录采用诸如撕裂、火烧、水浸、丢弃等各种方法予以毁灭;

所谓诱骗,是指采取提供虚假的信息或将交易记录加以销毁的方式,以对投资者进行欺骗、引诱、误导,从而骗取投资者信任使投资者买卖读证券、期货合约的行为。

本罪为结果犯,只有因行为人的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的行为造成了实际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本罪。否则,即使有上述行为,但没有造成实际损害后果或者虽有实际损害后果但不是严重的后果,都不能构成本罪。

我要提问 提交

2026-02-05 07:48:44

我在交通事故中的车辆速度鉴定费用是由谁承担?

最近回复:

谁起诉的,由谁垫付,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2026-02-05 05:47:29

交通事故大腿骨折入院观察几天后手术,手术中人没了,司机怎么办

最近回复:

你好,请把具体情况说一下。然后确定。

2026-02-05 05:46:16

想了解,车祸伤者轻微伤不出院咋办

最近回复:

遇到车祸伤者轻微伤不出院的情况,首先可与伤者沟通,了解其不出院的原因,尝试协商解决。若沟通无果,可收集伤者无需继续住院的证据,比如医院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之后停止支付多余费用,让对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对方起诉,积极应诉,向法院提供证据,由法院判定合理的赔偿范围。

2026-02-05 05:42:39

老人开电动车撞人,对方一个脚大拇指骨折

最近回复:

您是这个事情 的那一方呢

2026-02-05 01:44:34

车辆在小区内晚上被其它车辆碰坏。该找物业吗

最近回复:

律师事务所,可以详细沟通一下案情吗

2026-02-05 00:08:36

交通事故什么样的伤残才能评十级

最近回复:

要伤残鉴定确定是否构成伤残十级。

2026-02-04 13:37:20

故意弄坏他人车辆损失该如何评估

最近回复:

1.故意弄坏他人车辆损失评估有多种可行方式。可由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价格鉴定机构,其依据车辆受损状况、零部件费用和工时费等核算损失,评估结果专业权威,常获司法机关认可。 2.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申请重新评估。也能收集维修发票、维修清单作为损失证明,维修发票体现实际支出,维修清单展示详细项目与价格。 3.若车辆全损或无法修复,可参考二手市场价格确定损失。 4.评估时要保留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等,为后续纠纷处理维护权益提供保障。建议双方在委托鉴定机构时选择信誉良好的机构;收集证据要及时全面,确保其真实性和关联性。

2026-02-04 13:05:11

交通伤亡事故认定书多久可以拿到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明确事故相关情况。 (2)针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要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的十日内制作认定书,保障受害者权益。 (3)当需要检验、鉴定时,应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认定书,确保结果准确。 (4)部分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在互联网公布认定书,但会排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内容,平衡信息公开与隐私保护。 提醒: 交通事故处理有严格时间规定,当事人要留意认定书制作时间。若对认定书有异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