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虽无“网络信息活动罪”,但有与之相关的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该罪指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设立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发布违禁物品或其他违法犯罪信息,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等行为。
一旦符合上述行为且达到情节严重程度,就会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司法实践中,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数量、违法所得数额等是考量情节是否严重的因素。
为避免此类犯罪,个人要增强法律意识,不随意在网络发布违法信息。网络平台应加强内容审核,及时发现并阻止违法信息传播。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维护网络信息安全。
法律分析:
(1)我国刑法虽无“网络信息活动罪”,但存在与之相关的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此罪涵盖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发布违禁物品或其他违法犯罪信息,为实施诈骗等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等行为。
(2)该罪的定罪标准是情节严重,在司法实践中,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数量、违法所得数额等都可作为判断情节是否严重的考量因素。当行为符合上述特征且达到情节严重程度时,就会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进行定罪处罚。
提醒:在网络活动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随意发布涉及违法犯罪的信息。若对自身网络行为是否违法存疑,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个人要提高法律意识,不参与设立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发布违禁物品或其他违法犯罪信息,不为实施诈骗等犯罪活动发布信息。
(二)网络平台应加强监管,运用技术手段监测和过滤违法信息,发现可疑的信息发布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普及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1.我国刑法里没有“网络信息活动罪”,但有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与之相关。
2.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指利用网络设立用于违法犯罪的网站、通讯群组,发布违禁物品或其他违法犯罪信息,为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等。
3.该罪定罪需情节严重,司法中发布信息数量、违法所得数额等可考量情节。符合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会以此罪定罪处罚。
结论:
我国刑法无“网络信息活动罪”,有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符合相关行为且情节严重会以此罪定罪处罚。
法律解析: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涵盖多种行为,包括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发布违禁物品或其他违法犯罪信息,为实施诈骗等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等。定罪需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司法实践中,发布信息数量、违法所得数额等可作为判断情节是否严重的因素。比如有人在网上大量发布销售管制刀具的信息并获利较多,就可能符合此罪的认定。如果遇到涉及信息网络方面的法律疑问,不确定自身或他人行为是否构成违法犯罪,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避免陷入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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