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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时效是多久

时间:2026.03.12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1137人
律师解析:
1.加班费时效有两种情形。
劳动关系存续时,劳动者追讨加班费不受仲裁时效限制,即只要双方有劳动关系,随时能追讨。
2.劳动关系终止的,劳动者要在终止日起一年内主张加班费。
这一年是仲裁时效,超期申请且对方以时效抗辩,劳动者可能败诉
3.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起诉
劳动者要对加班事实举证,平时需保留好证据

案情回顾:

小朱曾在某公司任职,在职期间经常加班但公司未支付加班费。后来小朱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小朱在终止劳动关系一年零一个月后才申请劳动仲裁追讨加班费,公司以超过仲裁时效进行抗辩。小朱对仲裁结果不服,欲向法院提起诉讼,且小朱手中有部分加班记录作为加班事实的证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主张加班费不受仲裁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劳动者应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加班费主张。小朱在终止劳动关系一年零一个月后申请仲裁,已超过仲裁时效,若公司以时效抗辩,小朱存在丧失胜诉权的风险。
2、劳动者要对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小朱手中有部分加班记录作为证据,可在后续诉讼中以此证明加班事实,但仍需考虑仲裁时效问题对案件结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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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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