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月不可以打印参保本月的明细清单,应在次月才能打印该项:(1)用人单位和个人向市
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申报
社会保险缴费手续应在每月1号到23号办理;(2)扣款时间于申报次月1号到18号从申报人银行账户扣除;(3)用人单位和个人向市辖区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社会保险手续应在每月1号到20号办理,扣款时间于申报次月1号到18号从申报人银行账户扣除。2、办理该项时:应由参保人带上本人的有效
身份证、
社保卡、用人单位还应带上
营业执照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向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申请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