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隶属于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联合修订

徐晓鹏律师

立足于为客户解决实际问题,始终以客户的需求为关注点,以客户的满意为工作目标,树立“您家的事儿就是我家的事儿”的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 什么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查看详细>>
  •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是一种有序的法制经济,商品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及其他营利性服务的经济行为都应规范化、合法化,各种营利性活动应当在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机制下进行,应遵循国家法规乃至商业惯例。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行为则违背诚实信用、公军”抢走生意,严重挫伤合法经营者的积极性,使市场竞争营业处于混乱无序的状态。在司法实践中以行贿罪认定和处理这些问题,囿于主体的公职身份、客观上利用职务之便要求的局限,难免存在困难偏差,出现打击盲点。而且,可以预见,随着公务员制度建立完善,国家工作人员直接以权谋私、以权换利的贿赂犯罪会逐步减少,而部分商品经营者、从事营利活动的个人、企事业单位利用贿赂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谋取非法利润的商业行贿犯罪会不断上升,其隐蔽性和欺骗性很大,且并发其他多种犯罪,危害极大,为打击制裁经济犯罪、规定经济行为,《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设立对公司、企业由买方或卖方单独给付或双方共同给付的款项,回扣、手续费在实践中名目繁多,花样翻新,是具有两面性的事物,有加速商品流通、促进经济发展的的一面,也有阻碍、破坏商品经济的一面。原则上,只要买卖双方和中间人本着诚实信朋、公平交易的原则,在不违反国家政策法律的情况下支付收受,对经济发展是有利的,法律上也应予以承认和保护,但是某些情况下,回扣、手续费的支付与收受会危害市场经济公平竞争机制、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严重的则可能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支付回扣、手续费是本罪客观方面的主要表现形式。回扣是商品买卖或劳务服务活动中,卖方从其卖得的价款中按比例或不按比例返还给买方的一部分款项,返还方式、比例由双方商定。回扣专指买方所得的由卖方返还的价款。手续费指佣金以及买卖双方当事人、居间人听得的佣金、回扣性质以外的报酬佣金、回扣性质以外的报酬。这里的佣金专指买卖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居间介绍买卖所得的,由买方或卖方单独给付或双方共同给付的款项,回扣、手续费在实践中名目繁多,花样翻新,是具有两面性的事物,有加速商品流通、促进经济发展的的一面,也有阻碍、破坏商品经济的一面。原则上,只要买卖双方和中间人本着诚实信朋、公平交易的原则,在不违反国家政策法律的情况下支付收受,对经济发展是有利的,法律上也应予以承认和保护,但是某些情况下,回扣、手续费的支付与收受会危害市场经济公平竞争机制、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严重的则可能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经营者,即从事商品经营、营利性服务等经济活施违法犯罪的要平等地制裁打击,不能搞区别对待,宽严不一。

    (四)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均为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此处的谋利,不同于经济活动中依法经营,获取的正当利益,而是谋取暴利、追求不正当的高额经济利润。就行贿方而言,旨在通过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谋取高于其提供的商品、劳务服务所应得的公平利润,其动机还可能是为了垄断市场、排除竞争对手,最终进行垄断经营,谋取暴利。

    查看详细>>
  •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认定

    1、本罪与请客送礼的界限

    在认定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时,要注意划清与请客送礼的界限。在现实生活中,礼尚往来的请客送礼一般都以公开的方式进行,且礼品的价值一般较小,行为人没有明显的、直接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动机和目的,这与本罪的行贿行为有本质区别。

    2、本罪与向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一般行贿行为的界限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达到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因此,如果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数额未达到较大的,属于向公司、企业人员一般行贿行为,不能以本罪论处。

    3、本罪与行贿罪的区别

    本罪与行贿罪有许多相似之处,行为人在主观特征上均为直接故意,且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客观特征上行为人均向受贿人实施了给予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但两罪在本质上是不同的。

    (1)犯罪主体不同

    该罪的主体为商品经济的经营者,具有特定性,而行贿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其范围较本罪主体更广泛。

    (2)行贿的对象不同

    该罪的行贿对象是公司、企业人员,而行贿罪的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

    (3)侵犯的客体不同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人员职务的廉洁、公正制度,公司、企业的正常业务及管理活动,更为主要的是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秩序。而行贿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限的大小和在行贿中所起的作用大小来确定。

    查看详细>>
  •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量刑标准

    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3、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查看详细>>
  •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立案标准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查看详细>>
  •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三款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查看详细>>

我要提问 提交

2023-05-26 15:15:55

如何区分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合同,法律如何规定

律图法律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最近回复:

律师解答因为两种开发申请专利的权利是不同的。所以区分很有必要。以下三种方式可以帮助判断区分:1、当事人进行研究开发工作的方式: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共同参加研究开发工作,委托开发合同,则是一方进行物质投资和经费投入,另一方从事研究开发。2、合同当事人签约目的不同;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共同的,各方的目的是一致的,通过研究开发取得的成果是共有的。委托开发合同,委托人提供投资供另一方研究开发,其目的是为获得研究开发成果,用于生产领域,获取经济效益。委托开发合同的成果所有权依合同约定在当事人之间有不同程度的分享。3、合同当事人分担风险的原则不同,合作开发合同,研究开发过程中出现的风险通常由各方当事人共同承担;委托开发合同,开发风险一般由委托人承担,也可依合同约定由双方分担。【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2023-05-26 14:55:55

国际贸易商品进出口合同范本,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图法律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最近回复:

专业分析:所谓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贸易公司劳动合同范本的内容有1、实行标准时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上下班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轮休、集中休息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2023-05-26 14:51:55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律图法律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最近回复:

专业分析:国际技术转让是国际商业交易的一种。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是国际技术转让这种交易的法律形式,即当事人之间所达成的以技术为交易标的,具有国际因素的协议。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有以下主要特点:1、双务合同。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双务合同,即双方当事人依合同的规定相互承担合同义务并相应地相互享受合同权利。2、有偿合同。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有偿合同,即作为技术供方向技术受方转让技术的回报,技术受方必须向技术供方依合同的规定支付价金。不过,应当指出的是,在与其他国际交易相联系的国际技术转让中,技术受方支付价金这一特点可能会发生某种变形,例如在国际合作生产经营或国际加工装配的交易中,即是如此。3、国际合同.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必须具有国际性或称国际因素。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的国际性与国际技术转让的国际性是一致的,而后者已在本章第一节中述及.4、标的为技术的合同.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必须是技术.作为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标的的技术可以是公开技术,也可以是秘密技术;可以是私有技术,也可以是公有技术。

2023-05-26 14:41:15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通知吗

律图法律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最近回复:

律师解答员工拒签劳动合同会发通知。如果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单位应该采取有效手段维权,不然可能要承担赔偿。对于员工拒签的,单位可以送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即只要符合一定条件,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温馨提示】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针对性解答!

2023-05-26 14:34:34

复印的合同可以作为证据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图法律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最近回复:

律师解答复印的合同可以作为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提交书证原件确有困难,包括下列情形:(一)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二)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一条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提交书证原件确有困难,包括下列情形:(一)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二)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四)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2023-05-26 14:27:54

公司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怎么维权

律图法律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最近回复:

1、和单位进行协商解决。2、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3、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4、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2023-05-26 14:23:14

国际贸易合同主要内容有哪些,有没有法律依据

律图法律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最近回复:

专业分析:国际技术贸易合同是由两国的当事人签订的关于技术转让等方面的规定了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这种合同涉及国际法的相关规定,对这种合同条款有法律规定,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合同成立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十一项:1。数量条款。二是包装条款。三是价格条款。四是保险条款。五是支付条款。6、不可抗力条款。7、仲裁条款。8、法律适用条款。九、违约金条款。十、商检条款。11、合同文本及其效力条款。同时,根据《公约》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一致,并按照同类货物的一般方式包装包装。除双方当事人业另有协议外。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同类货物的一般方式进行包装和包装。如果没有这种一般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存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进行包装和包装,否则视为与合同不同。同时,包装条款必须明确国际运输标志的常见做法和包装费用由何方承担。【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办理案件尽量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3-05-26 14:08:34

我国法律上规定国际贸易合同种类有什么?

律图法律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最近回复:

专业分析:1、按合同制作人分类:卖方制作的,称为“销售合同”;买方制作的,称为“购货合同”。2、按合同的内容繁简分类:分为销售合同和销售确认书。销售合同内容比较全面,除商品的名称、规格、包装、单价、装运港和目的港、交货期、付款方式、运输标志、商品检验等条件外,还包括有关异议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等条款。销售确认书经过签字后,也具有销售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但它所包括的条款较为简单,一般无检验条款、异议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等条款,属于一种简式合同。此外,买卖双方通过往来函电成交后,如双方均不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可用往来函电作为依据履行双方的义务。3、按合同中使用的价格术语分类:可分为“FOB合同”、“CIF合同”及货物到达合同等。合同的结构,一般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合同首部,包括序言、合同名称、编号、缔约日期、缔约地点、缔约双方的名称和地址等,第二部分是合同的主体部分,规定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商品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包装、单价和总值、交货期、装运港和目的港、支付方式、保险条款、商检条款、异议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条款等。第三部分是合同的尾部,包括合同使用文字、份数、效力的有关说明和买卖双方签字。报验时随附的合同一般可以是经双方签字生效原件的复印件或传真件,必要时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进行核查。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检验标准或其他必须执行的检验标准外,买卖合同中有专门的条款对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安全、检疫、卫生、环保等质量特征作出规定,这些规定是检验检疫机构执行检验检疫的依据。依据合同检验,其检验结果就具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才能接受。

2023-05-26 14:01:14

国际贸易合同成立有哪些要件,法律怎样规定

律图法律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最近回复:

专业分析:合同成立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2023-05-26 13:56:34

劳动合同能有员工离职违约吗,法律如何规定

律图法律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最近回复:

劳动合同是不能有员工离职违约的;《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是由单位和劳动者进行签订,但对于合同的条款一定要表达出双方的真实意思,如果存在离职违约的话,那么合同条款就不符合规定,这种情形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员工违约金只存在专项培训费用以及还有签订保密条款上面。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