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即时解除的情形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2、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未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法定情形导致
劳动合同无效的。 3、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 知识链接:用人单位不能辞退劳动者的情形 (1)从事接触
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