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走私罪 > 走私武器、弹药罪
  • 什么是走私武器、弹药罪

    走私武器、弹药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 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查看详细>>
  • 走私武器、弹药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武器、弹药而仍然非法携带、运输、邮寄,企图使之进出国(边)境。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不知自己所携带、运输或邮寄的是武器、弹药,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如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等处罚。至于其目的,一般是为了牟利,但是否具有这种目的,并不影响本罪成立。

    (三)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武器、弹药的禁止进出口制度,对象是武器、弹药。所谓武器及弹药,是指各种具有直接杀伤力、破坏力的器械、装置或其他物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的规定,既包括各种军用武器、弹药和爆炸物,如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等常规武器,核武器、化学武器、细菌武器等现代化武器,枪弹、炮弹、炸弹、地雷、手榴弹等弹药;又包括各种类似军用武器的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如射击运动用的枪支,狩猎用的散弹枪及其子弹等。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边)境的行为。所谓逃避海关监管,是指采用各种方法,躲避海关的监督、检查,企图将武器、弹药通过国(边)境。有的绕过关口,在没有海关或边卡检查站的地方,非法携带、运输武器、弹药进出境;有的虽通过关口,但企图以隐匿、伪装、假报等手段,欺骗海关,蒙混过关,有的则是采用藏匿、伪报等方法,以逃过邮检和海关的查验,非法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边)境等。

    这些行为都是走私武器、弹药的典型行为,此外,走私武器、弹药还有一些非典型行为,根据本法的有关规定,主要包括下列情形:

    (1)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武器、弹药的;

    (2)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武器、弹药的;

    (3)与走私武器、弹药的犯罪分子进行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条件的;等等。

    查看详细>>
  • 走私武器、弹药罪认定

    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的区别:

    单位走私犯罪是单位内部的成员为了单位的利益按单位决策机构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旨意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的走私行为。如果不是为了单位的利益、而是中饱私囊;或者不是经过单位决策机构决策或者主要负责人即批准、同意或认可,而是盗用、冒用单位的名义进行走私的,都因不符合单位犯罪构成的条件而不能构成单位犯罪,对之,应当按个人即自然人走私论处。

    本罪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界限

    其区别主要是:

    (1)侵犯的客体不同。本罪的客体是国家贸易管理;后罪则是公共安全。

    (2)对象不完全相同。本罪对象为枪支、弹药,其中的枪支、弹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口物品表》所规定,未加规定的则不能成为本罪对象。其范围要比后罪的对象即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等规定的枪支、弹药爆炸物要小。

    (3)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行为旨在强调逃避海关监督,行为人实施携带、运输、邮寄的行为是为了使走私物品进出国(边)境:而后罪则是在边境之内的非法运输、邮寄、储存等。当然,出于走私目的,进行走私行为,亦不可避免地要在国(边)境之内从事一些非法运输、邮寄、储存的活动,这时虽然触犯非法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但属本罪的手段牵连,应按本罪论处。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查看详细>>
  • 走私武器、弹药罪量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查看详细>>
  • 走私武器、弹药罪立案标准

     走私武器、弹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较轻”,应予以立案追诉:
    (一)走私以压缩气体等非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二支以上不满五支的;
    (二)走私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不满二千五百发,或者其他子弹十发以上不满五十发的;
    (三)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走私的武器、弹药被用于实施犯罪等情形的;
    (四)走私各种口径在六十毫米以下常规炮弹、手榴弹或者枪榴弹等分别或者合计不满五枚的。

    查看详细>>
  • 走私武器、弹药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严惩走私犯罪活动,根据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二节的规定,现就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属于走私武器、弹药罪“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走私军用子弹十发以上不满五十发的;

    (二)走私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不满五支或者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不满五百发的;

    (三)走私武器、弹药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具有走私的武器、弹药被用于实施其他犯罪等恶劣情节的。

    走私武器、弹药,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走私军用枪支支或者军用子弹五十发以上不满一百发的;

    (二)走私非军用枪支五支以上不满十支或者非军用子弹五百发以上不满一千发的;

    (三)走私武器、弹药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属于走私武器、弹药罪“情节特别严重”,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军用枪支二支以上或者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

    (二)走私非军用枪支十支以上或者非军用子弹一千发以上的;

    (三)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使用特种车,走私武器、弹药达到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四)走私武器、弹药达到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走私其他武器、弹药的,参照本条各款规定的量刑标准处罚。

    走私成套枪支散件的,以走私相应数量的枪支计;走私非成套枪支散件的,以每三十件为一套枪支散件计。

    走私管制刀具、仿真枪支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武器、弹药”的种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税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条第一款   单位犯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的各罪以及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依照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处罚。


    查看详细>>

我要提问 提交

2026-06-04 08:53:17

公司破产后欠款法人是否要承担

最近回复:

公司作为企业法人,通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按法定顺序清偿,法定代表人一般无需担责。不过,存在特殊情况需担责。 若法人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就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若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为避免此类风险,公司应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加强对法人和股东行为的监督。法人和股东要增强法律意识,依法依规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监管部门也需加大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2026-06-04 07:21:42

什么情况符合2n怎么计算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2n”在劳动法律中具重要意义,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按此标准支付赔偿金。 (2)经济补偿的计算和“2n”中“n”相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3)这里的工资有明确依据,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据例子,工作3年,月平均工资5000元,违法解除赔偿金就是5000×3×2=30000元。 提醒: 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时,注意收集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证据。若情况不明或复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

2026-06-04 04:15:40

公司申请破产后是否仍需清偿债务

最近回复:

公司申请破产后需按法定程序清偿债务。进入破产程序,由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清算,按法定顺序偿债。 1.偿债顺序: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是职工工资等劳动债权、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2.资产情况不同处理:若资产能清偿全部债务,按比例足额偿还;若不足,按比例分配,破产程序终结后未清偿债务公司不再担责。 3.股东责任:若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况,股东要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建议公司在经营中合理规划财务,避免过度负债。股东应如实出资,避免因出资问题承担额外责任。管理人要严格履行职责,确保清算和偿债工作依法进行。

2026-06-04 02:20:40

公司申请破产,之前欠下的款项怎么办

最近回复:

公司申请破产后,欠款按法定程序处理,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并清理、评估和处理。 1.债务清偿有先后顺序,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务,按比例分配。 2.债权人要在规定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相关证据。 3.若债权人未在申报期限内申报,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建议债权人及时关注破产申报信息,在规定期限内准确申报债权。管理人应高效专业地处理公司财产,确保债务清偿程序公正透明。

2026-06-04 01:00:57

公司破产了,债权该通过什么方式解决

最近回复:

公司破产时债权人解决债权问题,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1.债权申报: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在规定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据。未到期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债权自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参与会议: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变价、分配等方案行使表决权,维护自身权益。若对管理人审查后的债权表记载有异议,可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 3.等待清偿: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法定顺序清偿各类债权,债权人按比例受偿。 建议债权人及时关注破产程序进展,积极行使权利,遇到问题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2026-06-04 00:02:11

股东多年未出资能清算公司吗

最近回复:

1.股东多年未出资并不必然让公司清算。公司清算的类型有自行清算、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不同类型要求不同,自行清算需法定解散事由经股东会决议,强制清算由法院依申请进行,破产清算则是公司资不抵债时由法院宣告。 2.股东多年未出资是违反出资义务的表现,其他股东可让其补足出资并担责。若此行为严重影响公司运营且符合章程规定解散情形,可通过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进行清算。若公司陷入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特定股东能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后清算。 3.建议其他股东及时督促未出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若其不履行应果断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公司章程可明确未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和处理办法,为公司运营提供保障。

2026-06-03 09:04:28

当建筑公司破产劳务费要如何解决

最近回复:

1.施工人员及时申报债权。法律规定,职工工资、相关补助及补偿金等优先受偿,劳务费一般在此列。 2.施工人员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提供劳务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单等证据证明劳务关系和费用数额,管理人登记审核。 3.破产财产分配时,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顺序清偿职工债权。若财产不足,按比例分配。

2026-06-03 08:46:16

公司破产了起诉股东可以要回欠款吗

最近回复:

公司破产起诉股东能否要回欠款,取决于股东是否存在法定情形。若股东足额出资且未滥用权利,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通常不能起诉股东要欠款;若股东存在法定情形,则可起诉。 具体可采取以下解决措施和建议: 1.调查股东出资情况,查看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问题。若有,可诉请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担责。 2.审查股东是否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若其行为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可要求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收集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公司章程、出资凭证、公司财务记录等,为诉讼做准备。

2026-06-03 08:08:29

公司破产情况下可追老板个人财产吗

最近回复:

公司破产通常不会直接追究老板个人财产,因为公司是独立法人,以全部财产担责,股东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担责。 不过有特殊情况,若老板作为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担补充赔偿责任。若老板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则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也需对公司债务担连带责任。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老板应确保足额按时出资,避免出资不实和抽逃出资行为。 2.老板要合法合规经营,不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老板要做好财产独立的证明工作,如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等。

2026-06-03 07:29:00

如果公司破产清算员工能得到补偿吗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公司破产清算时员工能获得补偿,依据法律,用人单位宣告破产或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2)补偿计算与工作年限和工资相关。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3)若员工月工资超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补偿按三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十二年。 (4)员工可通过申报债权等途径主张补偿。 提醒: 员工申报债权时要注意提供准确工作年限和工资证明等材料,不同公司破产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