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聘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所形成之关系属于劳务性质还是劳动性质,我国法律并无明确定论。
然而,普遍认为这种关系更倾向于介于两者之间的
劳务关系。
在劳务关系的范畴内,辞退是否应给予补偿,往往取决于双方签署的
劳务合同中所载明的具体条款。
倘若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补偿事宜,则应严格遵守
合同条款实行补偿;反之,若合同对于此事项未作出任何规定,那么通常并不存在法定的补偿义务。
当然,如返聘员工能够提供
证据表明,单位在其履行
劳动合同时出现了
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从而对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比如未能按照约定支付薪酬等情形,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该员工有权向单位主张
违约责任,并请求
赔偿因此产生的实际
经济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劳务关系中的赔偿原则及标准与
劳动关系中的
辞退补偿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