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员工
试用期间,雇主依法有权解除其
劳动合同关系。
倘若
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行为(例如严重违反公司相关规定和纪律等不良行为),则雇主无需提前向其发出通知即可
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若劳动者并未实施任何
违法或不当之举,雇主此时应当提前三日以内,以书面陈述的形式,告知劳动者本人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者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的薪资为
补偿金,并且在满足这两种情况之后,才能够正式终止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
合同关系。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雇主若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标准为由进行解聘,必须事先设定明确的录用标准,同时还需提供充分的
证据来证实劳动者确实不符合这些标准,否则就有可能被视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