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的
劳动法律
法规规定,当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除非用人单位能够维持或提升原
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条件来延续订立新的劳动合同,而
劳动者对此表示反对,否则,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
这笔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按照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就需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给劳动者。
若劳动者已在该单位工作满两年,则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
经济补偿。
在此所提到的“
月工资”,特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往前推算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倘若用人单位拒绝
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劳动者有权通过劳动
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