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已经完成了
入职手续但尚未签署相关的
劳动合同,则此时具备资格执行离职程序。若您刚完成入职任务,由于当前阶段仍处于与所在公司所约定的
试用期内,因此公司可能在经过对您试用期的持续考核后,方才正式
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您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离职能否无需提前三十天进行通知。
此外,若因公司从未履行签署劳动合同的义务而导致您选择离职能得到充分的法律保障。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者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
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
暴力、威胁或者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